
女性旅客“谈厕色变”
被偷窥的不止“一生恶梦”一个女性旅客。“有一名女性旅客上厕所时,被偷窥者用扫帚杆打伤 ”,涪陵区汽车客运站保卫科科长白飞燕说,由于此事属于个人隐私,这名旅客只在上车前,悄悄告诉送行的朋友,被客运站清洁工无意之中听到,清洁工立即向保卫科报告。这样一传十,十传百,造成很多女性旅客“谈厕色变”,特别是那些漂亮的单身女性更是如此。连客运站女员工上厕所打扫清洁都是两人一起。
调查
只选择漂亮女性 偷窥狂凌晨被抓
保卫摄像机两次拍下偷窥男
昨日上午,记者从涪陵区汽车客运站保卫科摄像机上看到,9月23日凌晨6点多钟,一名身高1.7米左右的男子出现在镜头里。男子在女厕所外面徘徊了2分钟,这时有一位长相一般的女性旅客上厕所,但该男子没有尾随其后进入女厕所。
9月29日凌晨6点许,该男子再次出现,在确认男厕所里没人后,他站在离女厕所20多米远的地方等待。6点零6分,一名穿着短裙子的漂亮女性旅客进厕所,男子看到她进入厕所约1分钟后,他悄悄溜进厕所,准备实施偷窥时,两名保卫人员将其逮个正着。
只看漂亮年轻的单身女性
涪陵区汽车客运站保卫科科长白飞燕介绍,刚抓住这名男子时,男子很镇静地说自己走错了厕所,保安遂将他带去观看他偷窥的录像,男子这才承认自己成功偷窥了三次。白科长说,从旅客反映的情况来看,肯定不只三次。该男子比较帅,每次偷窥时都会选择比较漂亮的单身女性。
客运站每天凌晨5点30分开门售票,此时保卫人员很少,偷窥者利用这段时间,趁漂亮单身女性旅客上厕所时,跟随其后,躲避在无人的女厕所内偷窥。
随后,保卫科将摄像机的证据和偷窥者移交给涪陵区公安分局敦仁派出所。根据相关规定,给予偷窥者行政拘留10天的处理。
对话
自称比较内向 还没耍朋友
记者调查得知:偷窥者高彬(化名)今年27岁,涪陵区某公司员工。昨日下午2点多钟,记者来到涪陵区公安分局拘留所,见到了偷窥者高彬。
记者:你结婚没有?
高彬:没有结婚。
记者:耍女朋友没有?
高彬:我比较内向,还没有耍朋友。
记者:为什么会想到去客运站偷窥女性上厕所?
高彬:一次偶然的机会,我到客运站去坐车,发现凌晨的工作人员少,有女性单独去上厕所,出于对女性的好奇,我利用上班前的时间去看。
记者:这次对你影响大不大?
高彬:事情发生后,我没有通知任何人,就是不想让他们知道。对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教训,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事了。
专家说法
性压抑者
应大胆和异性交流
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
处予10天拘留适当
有网友称,这种变态狂应该判刑,拘留10天太便宜他了。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称,偷窥者在公共场所对他人进行性侵犯,属于扰乱社会秩序、损害他人身体健康。由于他不是对某一个特定的人群,而且偷窥者是一种心理疾病,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。因此,公安机关按照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给予偷窥者10天的行政拘留是适当的。















